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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08 00:00:00.0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浙利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546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8月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128,82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88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9年度的第2次分红
  注:《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8月9日
除息日 2019年8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8月1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9年8月9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
于2019年8月12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
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
放日开始计算。 2019年8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
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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