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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ETF调整申赎结算模式的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7 00:00:00.0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方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0年1月20日起对旗下部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ETF调整申赎结算模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代码 场内简称 基金名称 
512100 1000ETF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900 证券基金 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700 银行基金 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400 有色ETF 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200 地产ETF 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160 MSCI基金 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申赎结算模式调整
上述基金拟对申购赎回涉及的基金份额、深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交收时间等进行调整。调整后:
1、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2、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具体申赎结算模式详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20年1月17日15:00前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按照原申赎结算模式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20年1月17日15:00后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适用于新的申赎结算模式。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方案进行更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2、本公告仅对申赎结算模式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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