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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调整指数使用费的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26 00:00:00.0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ETF的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指数使用费
基金名称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费率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
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年费率% 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无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年费率% 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1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无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500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500信息技术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500医药卫生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本次调整自2020年2月27日起生效,上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通知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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