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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债0-5年中高等级江苏省城投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8 00:00:00.0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中债 0-5 年中高等级江苏省城投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 0-5 年江苏城投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86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中债 0-5 年中高等级江苏省城投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南方中债 0-5 年中高等级江苏省城投类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28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南方 0-5 年江苏城投债 A 南方 0-5 年江苏城投债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代码 008626 008627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
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
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份额与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随申请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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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份额持有期间 赎回费率 
N<7 日 % 
7 日≤N<90 日 % 
N≥90 日 0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其中赎回持有时间少于 7 日的份额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
接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
立; 
6、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
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
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 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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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代销机构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将暂停申购等其
他相关业务,后续开放时将另行公告。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
中债 0-5 年中高等级江苏省城投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中债 0-5 年中
高等级江苏省城投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
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
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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