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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2 00:00:00.0

关于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4月26日证监许可[2012]569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20日正式生效。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5月15日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事项
本基金自2020年5月15日起由原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调整为计算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调整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对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调整为: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三、重要说明
1、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符合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将按新的净值计算方法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申请。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调整。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登载于公司网站。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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