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确认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格合格投资者人。"长量基金遵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阁下如有意进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且满足《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集合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且符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一) 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 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此类产品是证券公司客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仅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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