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申购费率0.0% 基金规模0.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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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009962 | 基金经理 | 最新份额万份 () |
基金类型债券型 | 基金公司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最新规模0.0亿 () |
风险等级 | 管理费0.6% |
成立日期 | 托管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首募规模0.0亿 | 托管费0.1%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登记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基金财产享有;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 |
暂无数据 |
注册资本 | 27000.0 万元 | 公司属性 | |
成立时间 | 2011-09-05 | 资产管理规模 | 151.37 亿元 |
公司股东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
序号 | 资产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净值比例(%) |
1 | 股票 | 00.00 | 00.00 |
2 | 债券及货币 | 00.00 | 00.00 |
3 | 现金 | 00.00 | 00.00 |
4 | 其他资产 | 00.00 | 00.00 |
申购金额区间(万元) | 费率 |
持有年限 | 费率 |
0天≤X<7天 | 1.5% |
7天≤X<180天 | 0.25% |
180天≤X | 0.0% |
持有年限 | 费率 |
序号 | 权益登记日 | 红利发放日 | 每份分红(元) |
暂无数据 |
今年以来 | 1年 | 3年 | 5年 | 成立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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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0.0% | 0.0% | 0.0% | 0.0% |
1个月 | 3个月 | 6个月 | 今年以来 | 1年 | 3年 | 5年 | 成立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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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1年 | 3年 | 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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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塔 | 0.00 | 0.00 | 0.00 |
夏普比率 | 0.00 | 0.00 | 0.00 |
特雷诺指数 | 0.00 | 0.00 | 0.00 |
詹森指数 | 0.00 | 0.00 | 0.00 |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人请祥阅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并自行承担投资基金的风险。
数据来源:长量基金研究部 数据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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